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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介观察】一个台湾学者眼中的两岸电视节目交流
本文试着分析两岸电视节目交流历程以及消长原因,期望能够总结经验,在此基础上展望未来。
一、两岸电视节目交流的阶段论
两岸开放交流三十年,在电视节目方面大致上可以分成三个阶段。
在第一个阶段,台湾电视节目的制作水平,相较来看略高于中国大陆的同业,但是两岸的电视节目还没有太多正式的交流,许多大陆观众只能透过网络等非正规的管道收看台湾的电视节目,这样居然也可以盛行一时。
到了第二个阶段,台湾的电视节目制作水平不但没有进步,反而出现明显的退步;在此同时,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却伴随着改革开放带来的经济发展与视野扩展,开始迅速进步,上网收看台湾电视节目的观众因而大幅减少,而且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开始受到台湾观众的喜爱。
来到第三个阶段,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已经具有国际竞争的实力,大幅向外输出,包括电视剧与综艺节目,反过头来在台湾热播,几乎所有观众都耳熟能详。
二、两岸电视节目发展的黄金交叉
台湾第一家电视台成立于1962年,后来又陆续有两家电视台成立,往后三十年,台视、中视、华视就成了台湾的老三台,长期寡占(编者注:寡头垄断)观众市场,当时还分别有戏剧王国、新闻王国、综艺王国之称。
台湾的电视产业因为寡占,加上有美国与日本的电视节目可以有限输入,带来了竞争及刺激,所以持续有所进步。1980年到1990年代是台湾电视产业的黄金期,也是台湾电视节目在大陆广受欢迎的第一阶段。
台湾的电视戏剧最新在大陆引发热潮,其中最知名的首推琼瑶小说改编的电视剧,接着是古装剧、怀旧时装剧、青春偶像剧。除了戏剧,台湾这时的综艺节目也有精彩的产出,《连环泡》《超级星期天》《全民大闷锅》都颇受喜爱,也在大陆引起关注,甚至在80后的年轻一代心目中,已经成为了青春成长岁月不可分割的一环。
然而,随着科技发展,没有正式申请就成立经营的卫星电视频道与有线电视系如雨后春笋在全台到处出现,也带来了严重的侵权盗版问题。在美国的强烈压力之下,台湾透过了辅导这些电视业者合法经营,以减少侵权盗版的方式,在1993年通过了《卫星广播电视法》《有线广播电视法》,从此台湾的电视频道从本来的三家寡占,变成一百多家在分割有限的观众与广告市场。
过去的一二十年,全台湾大概有500万户收视户,每年各种媒体的广告金额大约新台币600亿元(换算人民币约135亿元),其中电视占了不到三分之一。这些数字不但没有成长,甚至还开始下跌。从只有三台分食不到新台币200亿元(换算人民币约45亿元),到一百多台抢攻这个本来就不太大、后来又逐渐遭到网络媒体分食的广告市场。可想而知,台湾电视产业陷入了空前的困境,影响所及,台湾电视戏剧与节目的生产,当然也就每况愈下了。
原本的节目面临制作费下跌,企划水平开始不升反降,甚至连许多原本的王牌综艺节目都欠缺足够的预算邀请大明星,以至于观众流失,反过来造成了恶性循环。结果就是许多节目都慢慢不再有综艺之实。
综艺、综艺,顾名思义就是要综合艺人的各种才艺,唱歌、跳舞、表演、模仿,甚至特技与魔术,最好还有大明星压阵表演各种拿手才艺,那就更加精彩了。可是现在预算下跌,因此成本比较高的外景与特殊才艺表演就逐渐消失,变成只以来宾访谈为主,而且也请不起真正有内涵的来宾,最后沦为“大嫂团”或是二线艺人聊八卦。
台湾这几年的通告费水平一直没有变化,国际级的台湾明星艺人大约新台币10万起跳,(大约2.3万元人民币),至于稍微受到观众认可的二线艺人,通告费差不多1万新台币起跳(大约2300元人民币),至于一般来宾或是宣传期的艺人,只有区区新台币1350元(大约300元人民币)。
在2005年前后,台湾的电视节目已经开始走下坡,陆续有艺人以及制作团队选择西进到中国大陆去寻求发展。
差不多也是在这个时候,中国大陆的电视剧已经达到相当高的制作水平,开始正式引入台湾,引发了第一波的收视热潮,尤其以历史、宫廷戏剧最受喜爱,其中最知名的首推《康熙帝国》《雍正王朝》。
两岸虽然分隔已久,但对于康熙与雍正等清朝盛世历史的认识却不会有差异,所以几部历史古装大戏都很容易被台湾观众接受。相较于此,综艺节目因为牵涉了两岸生活形态的差异,正式进入台湾市场的时间晚了许多,一直到2013年,《中国好声音》才由中天电视台购买播出,第一季的成绩尚可,因为参加演出的明星艺人在台湾的知名度还不高,到了第二季因为有张惠妹等台湾艺人加入,立即掀起收视热潮,打败同时段的《康熙来了》,收视排名第一。紧接着,许多中国大陆的综艺节目也陆续进入台湾市场。在这之后,中国大陆推动的广电集团化政策,又促使了电视节目制作实力的进一步增长。
两岸电视节目的交流,就在第二阶段出现了黄金交叉。
到了当前的第三阶段,比较两岸行情,中国大陆综艺节目的制作费平均一集新台币三千多万,台湾现在则是只有一百万上下,相差悬殊。
许多人可能都以为两岸电视节目交流趋势的逆转,主要是因为中国大陆的电视市场规模超级庞大,因此造成了台湾电视产业的西进与空洞化。
这个理解不太正确,因为一如本文前面所指出的,台湾的电视频道在1993年之后出现了爆炸性的成长,台湾的电视产业才陷入了长期的停滞,也造成许多电视人才决定进入中国大陆,寻求发展的机会。在这之后,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才开始引入台湾。必须要注意,台湾电视产业走下坡,与中国大陆电视节目进入台湾市场,这两者之间有五到十年左右的时间差。
三、两岸电视节目交流的启示
2018年台湾电视金钟奖衍生出一个有趣的话题:什么是综艺节目?这是因为电视金钟奖的综艺节目奖被《闪亮的年代》拿下。《闪亮的年代》以老歌演唱、歌星访谈为主,是个很精致的电视节目,这一点毋庸置疑。不过,这是综艺节目呢,还是歌唱才艺节目?怎么看都是才艺而不是综艺。什么是综艺?顾名思义,综合多项才艺,最起码,应该要有两项以上吧?不然综艺的那个“综”字就说不上了。
台湾的其他综艺节目,为什么竟会被只有歌唱与访谈这两种才艺的《闪亮的年代》打败呢?最常见的说法不外乎现在综艺节目的制作经费不足,没有办法认真企划制作,也请不到重量级的明星艺人。相较之下,《闪亮的年代》就精致多了。
但是市场小、资金少真的是理由吗?恐怕未必。其中还有个关键,就是台湾的节目制作人比较熟悉“委托执行”的制作方式,也就是电视台以明确的预算金额委托节目制作公司,后者先扣掉必要的利润之后,剩多少钱就做多少事。这是一种以执行为导向、欠缺开拓性的节目制作方式。
反观中国大陆,很多制作人往往是有了构想之后,先了解并洽谈可能的买方,然后推算出可能的总收入,再根据总收入来规划节目制作预算。这是一种以销售为导向、充满开拓性的节目制作方式。
对于习惯节目执行导向的制作人来说,电视台愿意给多少预算,这是他无法打破的天花板。偏偏过去几年,台湾的电视广告不只被多家电视台瓜分,又大量流入网络媒体,电视广告收入下降,连带电视台愿意给的节目制作预算也越来越少,综艺等各种节目当然就很难好看了。
对于擅长节目销售导向的制作人来说,他的销售团队可以分头洽询多家电视台,中央、省、市,首轮、二轮、三轮,再加上网络媒体平台、海外市场,然后还有产品置入与周边商品,这么一来,制作预算就有机会大大提高了。
说来有趣,被认为一向强调社会主义的中国大陆,在综艺等各种电视节目的制作上,越来越能够巧妙利用市场机制,发挥大投资、大产出的电视生产机制,反观自以为是奉行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台湾,在电视节目的制作上反而更像是官僚体制或是计划经济体制。
回顾两岸电视节目交流的三个阶段,可以发现有三个重大因素决定了成败:首先,台湾的电视频道数量出现爆炸性成长,反而削弱了电视台原本的制作实力;反之,中国大陆的电视节目制作实力先前已经快速进步,在集团化政策之后又进一步得到加强。其次,观众与广告市场的规模大小,确实也扮演了重要角色。中国大陆的市场庞大,提供了凝聚力量、影响国际竞争的条件,台湾市场有限,偏偏又自我切割,结果电视业者因为收入有限而在制作上举步维艰。最后,台湾与中国大陆的电视制作人制度,分别可以归纳出执行导向与销售导向这两种完全不同的风格,这也是造成两岸电视节目发展差异的关键原因。
(作者为台湾艺术大学广播电视学系教授、中华传播管理学会理事长、i-Media爱传媒荣誉社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