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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众媒体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作用、 表现和优化 ——以新冠疫情报道为例

 

讨论大众媒体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表现,首先要厘清几个概念。一是大众媒体。这里的大众媒体主要指主流媒体。麻省理工学院教授诺姆•乔姆斯基认为,主流媒体具有很大的影响力,同时对新闻报道有议程设置的作用。[1]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喻国明认为,主流媒体是以吸聚最有影响力的受众作为自己市场诉求的传媒。[2]本文的大众媒体指,其传播范围较广、代表社会主流价值观的媒体,其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往往具有优先甚至是独家报道权。二是公共卫生事件。根据我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其主要有不可预测性、原因多样性、危害直接性、后果严重性、处理艰巨性等特点。

 

一、大众媒体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功能

公共卫生事件一旦发生且不能有效处理,很可能上升为公共危机事件,其后果是显而易见的,可能会直接给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带来极大的损害,间接地将影响经济和社会的发展,甚至影响一国在国际上的声誉和地位。公共卫生事件的处理,考验着政府的应急处理能力,需要方方面面的协调配合。其中,大众媒体作为社会主要的沟通渠道和信息平台,有责任配合政府部门,按照社会传播和新闻传播的规律,促使事态向好的方向发展。根据公共卫生事件所处的潜伏期、突发期、延续期和痊愈期四个阶段,大众媒体对公共卫生事件的报道主要承担三个功能:

1.预警预警功能对应的是公共卫生事件的潜伏期。公共卫生事件在潜伏期往往有蛛丝马迹流露,如果媒体这时能依靠新闻敏感性和专业判断力,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向广大受众提供真实、全面、客观的新闻报道,在一定程度上,就能够保障公众的知情权,从而帮助受众采取力所能及的措施。如果这些报道引起卫生系统等专业人士的广泛注意和警觉,很可能促使这种预警功能在卫生系统内部发酵,发出相应的预警和预防措施,若加上行之有效的强力执行,那么公共卫生事件极有可能就被遏制在萌芽状态,从而化解一次社会危机。正如美国传播学家梅尔文•德弗勒的“媒介依赖论”所指出的,社会发生重大变化、情况不明时,公众常常急于通过媒体了解事实真相,而且依赖性明显增强。因而政府和媒体的及时预警和客观公正的报道有利于安定人心,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3]

2.协调协调功能对应的是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期和延续期。“在危机的爆发期,人民急切希望了解事件的相关信息,这时媒体的主要作用是让人民了解事件的真相,消除人们对危机的各种误解,维护社会稳定。”[4]在公共卫生事件突发期和延续期,大众媒体不仅仅要满足受众的知情权,更应该起到协调作用。从可靠信源处了解到当前公共卫生事件的事态如何,走向如何;政府采取了哪些应对措施,又面临哪些困难;公众该如何做,才能配合政府化解危机。恐慌来自无知,当大众媒体在政府和公众之间架起了信息沟通的桥梁,也自然起到了协调的作用。在此基础上,大众媒体要发挥洞察社会、扁平协调的作用。就像法律修订往往滞后于事实事件一样,政府决策往往也有一个过程,特别是面对公共卫生事件时,很多问题是新发的、具体的。一些急切、急迫的问题,毋庸置疑垂直解决更有效。而大众媒体就是垂直解决问题链条里,起到信息汇总、互通最重要的一环,即协调功能。

3.反思反思功能对应的是公共卫生事件的痊愈期。荷兰哲学家斯宾诺莎曾说,反思是认识真理的比较高级的方式。只有不断地总结以往的经验教训才能不断进步。公共卫生事件成功化解后,并不意味着事件的结束,随之而来的便是反思。反思此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原因,整个处理过程中不完善、不科学的地方等。唯有此,才可能尽量避免类似公共卫生事件的再次发生。在人类的历史长河中,公共卫生事件不会被杜绝,但反思可以让下次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人们变得更从容、更有应对方法。在各种反思渠道中,大众媒体的反思是举足轻重的。这里大众媒体的反思,不是指狭义上对媒体报道的反思,而是指广义上对整个公共卫生事件中各方的反思。大众媒体作为一个具有权威性和广泛性的平台,对各领域的反思观点给予归纳、报道和讨论,最终协助公共决策的产生。这种反思应该是全方位的、全透明的,允许各种观点争鸣。

公共卫生事件的四个阶段并没有明确的时间界限,因而对应的大众媒体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功能也不是完全独立的,各阶段的功能或有交叉。

 

二、公共卫生事件中大众媒体的报道隐患解构

毋庸置疑,在新冠疫情中,特别是在突发期和延续期,大众媒体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及时传递了党中央战胜疫情的决心和举措,极大地满足了观众的知情权,稳定了民心。但也不可否认,大众媒体仍有诸多方面的表现不尽人意。

1.预警报道失真。大众媒体应“及时发出社会不良运行的各种警报,昭示决策者和民众快速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所在,果断采取措施,力争把问题解决在危机和风险爆发之前。”[5]在公共卫生事件的潜伏期,大众媒体能否发出及时有效的社会预警,体现着媒体的职业素养和社会责任。回首追溯,早在2019年12月中下旬就出现人传人的冠状病毒感染迹象,然而直到2020年1月中旬,大众媒体依然处在无声状态,偶有相关报道也是外围或与事实相左的“通报”。例如2020年1月2日,“8人因网上散布‘武汉病毒性肺炎’不实信息被依法处理”这则报道被大众媒体广泛传播。其中,还提到武汉市卫健委2019年12月31日通报:近期部分医疗机构发现、接诊多例肺炎病例。经专家会诊系病毒性肺炎,未发现明显人传人现象,未发现医务人员感染。在2020年1月下旬,新冠肺炎疫情明朗后,这条报道也迅速被广大受众诟病,认为记者发布了不实消息,应该承担责任。从新闻学专业角度看,记者发布此条消息的信源是武汉警方和武汉市卫健委等权威部门,事实上,这8人确实被进行了依法处理。这样看,大众媒体发布的这条消息属实。深究之,引起受众不满的是这8人的言论后来被证实并不是谣言,因而“迁怒”大众媒体。不过,细想之,这依然值得大众媒体深究深思。大众媒体具有党的喉舌功能,天然对政府行政和司法部门的口径有认同感,这无可厚非。但某种程度上,这也造就了记者在日常工作上的懈怠,没有将接近真相本原作为自己的工作准则,而是一味迷信所谓的权威。如果最初报道这条消息的记者简单追问一下,这8人是什么人?为什么要造谣?可能就会知道这8人都是医护人员,那么一个大大的疑问就该出现——医生为什么要造谣?顺着这条线索,也许拿到“通稿”的记者就会通过自己的调查掌握有关新冠肺炎的一手消息,从而发出预警报道。诚然,考虑到这一事件的特殊性、紧迫性和后果的严重性,即使不便第一时间对外发布,亦可作为内参上报,发挥媒体人作为瞭望者的作用。

2.协调报道失衡。2020年1月中旬以后,疫情严重的主要省市率先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大众媒体在看到当地政府的态度和举措后,开始大量跟进新冠疫情报道,部分主流媒体还开出防控疫情特别节目,试图回应受众关切。不过,分析主流媒体的新冠疫情报道,不难发现,仍然以各行政部门等发布的消息为主。这些信源发布的信息是必须报道的,但却是远远不够的。在全媒体发展如此成熟的今天,不通过媒体的二次发布,受众从政府各部门的官微、官博等也能及时得到相应的消息。前文提到,在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期和延续期,媒体有责任有义务帮助政府起到协调作用。这就要求媒体紧紧抓住信息核心,比如新冠肺炎的传染源、预防原理、应对举措等。可喜的是,相比2003年“非典”时期大批量重复报道对战胜危机的表态而言,面对新冠疫情,大众媒体对核心信息的报道更加充足有力。然而,其中也不乏让受众广泛诟病的报道,如新华视点首发、人民日报微博转发的“双黄连口服液可抑制新型冠状病毒”这一报道,虽然人民日报后续跟进,阐明“抑制”并不等于“预防”和“治疗”,然而在举国聚焦的问题上,大众媒体应该理性对待、谨慎发稿,不能苛求普通受众区分“抑制”“预防”“治疗”之间的学术差别。报道一经发出,触发民众疯狂抢购双黄连口服液,甚至此类兽用药品都一抢而空,不仅引发了社会抢购风潮,还对大众媒体的权威性造成深深的伤害。再有,除了报道这些核心信息,媒体很好地把触角伸到政府一时无法顾及的细微之处,体现了“众志成城”的防控决心,不过有些报道却忽视了社会价值取向。比如,在为防疫工作捐款的问题上,就出现了环卫工人捐出10万元积蓄,银行卡里只剩13.78元,以及八旬残疾夫妇捐出3年积蓄等报道。这些原本想用“老人”“多年积蓄”等对比性元素来弘扬社会互助精神的个案,却没有深思其背后的社会问题。捐款后,老人的生活怎么办,社会互助需要牺牲这些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保障吗?这种让弱势群体无所依的新闻议题设置是欠妥的。

3.反思报道不足。每当一次公共卫生事件终结,伴随着的是各相关行业的反思、完善。而大众媒体作为一种社会声音,反思哪些问题,选择放大哪些反思声音,对社会决策者是有着一定影响的。2003年“非典”,大众媒体将反思聚焦在了“信息公开”上,某种程度上催生了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制度。虽然现在新冠肺炎疫情还未结束,但是阶段性的反思总结偶见报端。2020年2月6日,李文亮医生不幸逝世时,上海《新民晚报》头条文章《让公开透明的阳光刺破病毒雾瘴》是一种反思。2020年2月23日,《新民周刊》发表《上海学界发表重磅文章,反思新冠疫情中暴露出的十大问题》直指在这次疫情中,我国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上的不足。这两篇报道引起诸多褒赞,认为是“直面问题,字字经典,句句要害”。细究这两篇报道,前者是一种信息公开的倡导,后者是选择放大上海学界声音,正好是大众媒体在公共卫生事件中反思的两种方式。遗憾的是,这种媒体应有的责任担当在新冠疫情中只有为数不多的反思性报道掀起波澜,更多的大众媒体选择性缺位或退居安全区自保。鉴于疫情还未结束,特别是这次疫情已在全球范围内爆发,其将何时、如何收场,暂且不得而知,但可以肯定的是,唯有反思的声音足够多、力量足够大,才能倒逼决策者突破自己的决策圈,以破壁思维做出更科学、更优化、更利于社会发展的决策。

 

三、公共卫生事件中大众媒体作为的优化

大众传媒在引导社会舆论、协调社会功能等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其传播效果直接或间接对行政管理效能产生着影响,因而,优化大众传媒在公共卫生事件中的行为表现,对有效处理公共卫生事件至关重要。

1.审视各种交叉信息,挖掘新闻素材的真实性

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的各个阶段,尤其在潜伏期和突发期,各种消息混杂。特别是在全媒体时代,信息传播的碎片化、杂音化和混乱化凸显。而在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公众最需要得到的恰恰是消息——准确的消息。这时候大众媒体要发挥自己的采访优势,承担自己的社会责任,通过对各种声音的甄别、各种场所的走访,去发现、报道出最真实的情况,传递给受众最真实的声音,给高层决策者最真实的判断依据。诚然,这一过程可能会遇到各种阻力,但就是在这种阻力面前,记者的价值、大众媒体的社会责任才更应该就位,发出真实的权威的声音。就像一位新华社资深记者曾说的:“任何时代讲真话都是要冲破阻力的。”作为大众媒体记者,不应该等着别人恩赐我们讲真话,而应该通过自己的调查去挖掘真相。回顾近半个世纪的公共卫生事件脉络,不难发现,任何国家、任何地点、任何时间发生公共卫生事件时,真相往往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挤压。其间,哪怕是真相被挤牙膏似的一点点发掘出来,伴随着的都是科学的公共决策的实施,以及更多人的生命健康权的保障。这里的真相,更趋近于科学事实本身。我们并不恶意地揣测有决策权和执行力的部门故意隐瞒事实,毕竟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有个判定过程,这其中涉及不同的角度、不同的信源、不同的观点,之所以将记者称为船头的瞭望者,就是要求记者此时沉心调查,多一个维度去靠近真相。回首过去,新华社内蒙古分社记者汤计18年5篇内参为呼格吉勒图翻案,最终使得一批冤假错案得以纠正;上海电视台记者曝光福喜事件引发“蝴蝶效应”,促成知名快餐企业调整供应链体系……正是大众媒体人孜孜不倦地寻求真相,才最终推动某个个案、某个事件乃至整个行业的改变。

2.落实三级审核制度,强化新闻议题的准确性

三审制度是新闻系统的重要审核制度。在面对公共卫生事件时,只有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才能实现特殊时期大众媒体的价值坚守。从本次新冠疫情看,有不少因审核不严而出现的信息混乱、有悖常理、偏离价值的报道。比如,2月26日,杭州日报微信公众号发文《浙江省疾控:喝茶水或有益于预防新冠肺炎!茶水可杀灭并有效抑制细胞内病毒复制》。此条信息来源于政府部门,再加一个“或”字,似乎也有效避免了大众媒体的责任。然而,内容本身是经不起推敲的,这显然是三审制度没有扎实有效落地的结果。三审不仅要规避报道的低级错误,更应该考虑到社会舆论以及价值导向。这条报道在全国上下抗击疫情的时候,并不适合发表。报道发出后被网友调侃,还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疫情时期信息混乱的局面,不利于稳定人心抗击疫情。在这次新冠疫情中,更不乏“出生不到20多天的双胞胎儿子问‘妈妈干嘛去了’”这样偏离常识的新闻发布。在特殊时期,大众媒体的点滴错误都会被无限放大,最终伤害的是媒体自身的公信力。所以,严格落实三审制度是强化新闻议题的必须程序。

3.审慎对待专业报道,加强话语体系的转换能力

公共卫生事件有别于一般的新闻事件报道,它需要记者既有新闻学方面的知识,更要对公共卫生事件所涉及到的医学概念、法学概念有基本的理解,这样才能更好地把握公共卫生事件的本质,向受众传递有效、有用的信息。复旦大学新闻学院教授童兵指出:“非典‘后期’的透明、及时和客观的报道,成为中国新闻史上光辉的一页。但新闻工作者职业素质与修养的不足,同样也表现得十分突出。”[6]将近20年过去了,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在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报道时,新闻工作者的专业素养表现仍然有很大的提高空间。就新冠疫情而言,在其传播、防治、拐点等专业问题上,新闻记者只有掌握一定的专业知识,才能增强对科学信息的新闻敏感度和把控力。而现实表现却不尽如人意。特别是在预警阶段,可以说大众媒体是缺席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或与大众媒体记者缺乏相关专业知识有关,只能一味地发布有关部门的通稿。而在突发期和延续期,由于缺乏必要的专业知识,也让大众媒体的报道趋近同质化,较少有引领类报道出炉,甚至有些报道偏离了法理、情理。如有媒体报道“150名医护人员‘集体放弃’申领补助金”,片面地强化医护人员的牺牲精神,殊不知根据法律规定,抗疫补助金属于劳动报酬,无需申报,应直接发放,再则,即便医护放弃补助,也只能视为他们放弃了行政给付的利益,那么放弃的几十万元要归属财政,而不能作为医院的财产捐出。在报道领域越来越细分的今天,大众媒体更应细分条线,条线记者唯有掌握更多的相关领域的常识,最终的报道才能不反智。即便不苛求条线记者自己的知识储备,面对这样的报道选题,记者也应思考其常理,多方请教业内人士,不能通讯员上报什么样的选题、什么样的思路,记者就照本宣科。

同时还需注意,对于公共卫生这一专业性较强领域的新闻报道,记者除了掌握基本的专业知识,深入挖掘有深度的内容以外,在播发报道时,应避免过于专业化、理论化的文字和语言,必须将专业内容转换为大众通俗易懂的表达方式。正如华山医院感染科主任张文宏面对记者提问新冠肺炎患者治疗方案时回答的:“我给你讲的你肯定听不懂,因为你和我读的书是不一样的,虽然我说的每个词都是中国汉字,但你就是不知道什么意思。”这也再次提醒记者,无论从采访提问角度,还是报道方向,不应钻入专业领域的牛角尖,而应该选取大众最需要、最关心的内容,再将之转化为报道。

总之,一场新冠疫情,再次引起业内对大众媒体报道公共卫生事件的思考,唯有从制度规范、业务能力、新闻本质等多维度思考和实践,大众媒体在公共卫生事件中才能发挥其应有的社会价值。

 

(作者为上海文广互动电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裁)

 

注释

【1】樊凡,《中西新闻比较论纲》,新华出版社,1999.

【2】喻国明,韩运荣.舆论学原理、方法与应用[M].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

【3】鲍尔洛基奇,郑朱泳,王斌.从“媒介系统依赖”到“传播机体”——“媒介系统依赖论”发展回顾及新概念[J].国际新闻界,2004(2):9—12.

【4】梅尔文德弗勒著.大众传播论[M],北京:新华出版社.1990:363.

【5】盛沛林、秦超.印度洋海啸灾难爆发式的信息传播——兼论媒体的新闻舆论预警机制[J].军事记者.2005,3:1—13.

【6】童兵《非典时期新闻传媒的角色审视》,《现代传播》,2003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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