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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为镜,见法理纵深 ——论《案见•圆桌会》在新媒体传播中的创新实践与理论观照
引言
当下中国的舆论场域中,热点司法案件犹如一面多棱镜,既折射出公众对公平正义的迫切期待,也时常暴露出法律认知的鸿沟与舆论情绪的撕裂。传统法治报道在移动互联网的冲击下面临挑战:一方面,自媒体为追求流量,往往渲染情节、炒作对立,导致事实扭曲与“舆论审判”;另一方面,专业媒体的权威解读若局限于单向灌输,则难以穿透信息茧房,抵达更广泛的公众。在此背景下,《案见·圆桌会》的诞生与实践,可视为主流媒体的一次主动破局。该节目在短短7个月内,通过23场直播,不仅创造了单期近1400万点击、近10万评论的亮眼传播数据,例如“案件聚焦”视频号粉丝从7万激增至35万,7个月内粉丝数量涨了4倍多,单期直播最高增粉数达4.2万,单期评论互动最高次数达6.2万,更在诸如“大同订婚强奸案”等极端对立的舆论漩涡中,成功引导了理性声音的回归。
一、理论透镜:审视法治传播的多维框架
《案见·圆桌会》的实践,是多重新闻传播理论在具体情境中的交汇与验证。法治传播是新闻传播的重要分支,其核心在于通过媒体传递法治理念、解读法律知识、引导法治舆论。
(一)专业引领:从“流量逻辑”到“法理逻辑”
节目坚持“专业性、话题性、建设性、警示性”的选题标准,摒弃唯流量论,实质上是专业媒体在主动设置法治公共议程。它通过选择“全国首例”“争议较大”“广受关注”的案件,将公众注意力引导至具有法律演进意义和社会治理价值的议题上,体现了专业媒体在信息洪流中的“把关人”角色与责任担当。
从2025年4月至11月底,《案见·圆桌会》已经完成了23次直播,既关注了泰国坠崖孕妇王暖暖跨国离婚案、天津崔莉莉因职场性侵申请工伤鉴定案等全国首例或具有突破性的案件,也关注了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家暴妻子开车撞死丈夫案等在网络上争议较大的案件,还持续关注精神病人暴力犯罪、虐童案、未成年人犯罪等广受舆论关注的案件,很好地澄清了此前在舆论场上被歪曲误读的信息,解答了公众的法律困惑;在释法、普法的同时,还积极探讨在社会治理中如何改善现状。比如在节目中提出了增设未成年人监管失责罪、呼吁加强精神病人社区管理、增设监护人失责的刑事罪名等,彰显了法治专业媒体的责任与担当。
随着自媒体的野蛮生长,很多热点案件在传播的同时,会出现大量虚假、失实的信息,甚至因为这些虚假信息,引发了对当事人的网暴。圆桌会的前方记者深入第一线,直接采访当事人;后方编导核实关键信息细节、检索相关法律和案例,设置演播室讨论议题,以新闻的专业度甄选信息、梳理案情,为网友拨开迷雾,直达真相。
(二)理性对话:从“舆论撕裂”到“共识构建”
在节目构建的直播空间里,演播室专家、前方记者、主持人与网友通过实时评论形成了动态对话。尤其在争议案件中,节目不以平息争论为目的,而以厘清法律要件、批驳错误推论为手段(如反驳“订婚即性同意”观念),试图将情绪化表达转化为基于法理的理性辩论,塑造一个临时的、指向共识的微型公共领域。
以4月16日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二审开庭的直播为例。这个案件中男方一审因强奸罪被判3年有期徒刑,其母亲作为二审上诉的代理人,看到了卷宗中法院禁止对外泄露的鉴定报告。为了给儿子脱罪,她在二审开庭前大肆传播“女方处女膜完整”等隐私信息,造成舆论几乎一边倒地支持男方,给二审法院造成极大压力。直播一开始,各平台的评论区也是大量的“男方无罪”的留言。
针对这样的网络舆论生态,演播室专家首先批驳了“给了彩礼订了婚就是我的人”这种错误的观念,强调订婚和彩礼都不是发生性关系的必要条件;接着,从分析强奸罪的构成要件入手,指出“处女膜未破裂”并非强奸未发生的充要条件,一一反驳男方母亲违规向公众释放的信息中的错误推论。最后,二审法院在作出维持一审判决后,特地发布了一份面向公众的答疑,恰恰印证了演播室两位专家此前的分析,各平台的直播评论也逐渐转向理性和理解。
这个案件在“看看新闻”的抖音、快手、视频号、微博以及“案件聚焦”的视频号、B站等多平台的直播点击总量,高达1391万;直播中嘉宾的精彩言论还被剪成短视频进行二次传播,看看新闻创建的“婚姻≠性同意”这一词条,当天登上微博热搜第一。
(三)形态融合:从“单向传播”到“参与式传播”
节目不仅提供信息(认知需求),还通过实时答疑、评论互动满足公众的参与表达与社会整合需求。柯林斯的“互动仪式链”理论有助于理解直播中形成的短暂共同体:围绕共同关注的案件,通过专家的专业解读(共同焦点)和屏幕前的同步观看与留言(身体共在感),能产生短时的情感能量与群体团结。
以2025年9月26日的全国首例跨国离婚案为例。当事人王暖暖作为6年前的泰国孕妇坠崖案的幸存者而为公众熟知,因此案件的开庭吸引了全国数十家媒体一起直播。在激烈的竞争中,《案见·圆桌会》的专业性得到了网友的充分认可。评论里观众夸赞这是“最清晰”的直播,嘉宾、主持和记者都很专业。在庭审进行中,演播室还针对网友关心的跨国离婚为什么难、家暴该如何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婚前财产如何公证等问题,与网友展开互动解答。
这场直播创下圆桌会的在线时长纪录:“案件聚焦”视频号在全天直播时长达15小时、观看人数突破200万的前提下,最高同时在线人数6.1万,人均观看时长创纪录地达到8分29秒。这些数值在视频越做越短的短平快传播时代,难能可贵。(编者注:可资对比的是,抖音平均播放时长为8~15秒,微信视频号为15~30秒。)
(四)资源整合:从“单打独斗”到“系统作战”
《案见·圆桌会》节目本身作为普法形式的创新,其“直播+短视频切片+多平台分发”的模式,加速了专业法律知识的扩散。同时,它融合了电视专题片的深度叙事(时间线梳理、现场探访)与网络直播的即时互动,是媒介融合在内容形态与生产流程上的深刻体现。
圆桌会的前方记者除了做网络直播外,还要负责与电视各档新闻节目连线、发布新闻,回台之后制作电视专题片在大屏播出,成功实现了小屏反哺大屏;后台“小编”在直播前先用短视频预热,直播时及时进行金句切片拆条,用最小的成本,创造出了最大的传播量,并带动了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多个账号新媒体数据的全面上升。以“案件聚焦”视频号为例,借助《案见·圆桌会》,7个月内粉丝数量涨了4倍,达到35万。11月份虽然仅有一档直播,但视频号的视频播放量达到2200多万,比上月增加251.8%;新增粉丝5.3万,比上月增加740%;评论达到4.3万,比上月增加428.5%。
二、实践纵深:案例与数据支撑下的运作机制
《案见·圆桌会》的成功非一日之功,其运作机制深深植根于具体的实践策略,体现在扎实的数据反馈之中。
(一)专业破壁:以法理深度穿透舆论迷雾
面对热点案件自带流量的诱惑,节目恪守专业底线。其专业性首先体现在选题的法治价值取向上。在操作层面,专业性地实现依赖前后方联动的系统作业。不同于一些媒体仅停留在家属采访的浅层直播,该节目依靠“前方记者深入第一线采访当事人”获取一手信息,“后方编导核实细节、检索法律案例”,再由演播室专家进行剖析。这种“新闻现场+法律研判”的双核驱动,确保了内容的真实性与法理性。
(二)理性导航:在舆论撕裂处重建对话桥梁
节目不回避舆论的尖锐对立,而是将其作为普法的契机。“山西大同订婚强奸案”“被家暴女子撞死丈夫案”等多场舆论撕裂案件的成功直播,都证明了在高度情绪化的议题上,权威、理性、耐心的法律阐释,能够有效引导舆论走向,实现以理服人的传播效果。这些争议案件的直播期间,各平台互动评论经历了明显的议题转向,从初期情绪化支持,逐渐涌现出对“程序正义”“被害人权利”的讨论,体现了舆论质量的提升。
(三)形态融合:适配网络语境的沉浸式普法
节目成功地将传统电视法治专题片的制作优势,嫁接于网络直播的互动场景中。其制作手法充分体现了“电视匠心”与“网感节奏”的结合。直播中穿插的案情介绍短片、时间线梳理动画、记者现场探访Vlog、最新采访视频等,确保了叙事脉络的清晰与视觉的丰富,这是电视专业能力的延续。同时,制作相关法律法规的文字标板,在专家讲解时同步呈现,降低了观众的理解门槛。“王暖暖案”“崔丽丽案”等案件的直播,表明高质量、有深度的专业内容,只要形式得当,依然能获得用户持久的高度专注。
(四)系统赋能:基于深厚积累的资源协同创新
亮眼数据的背后,是强大的系统化能力支撑。节目的独特性在于其“前后方联动直播”模式,这依赖于融媒体中心法治节目部超过30年的积淀。长期的法治宣传(如《东方110》《案件聚焦》)不仅积累了品牌信誉,更锤炼了团队对宣传红线和法律底线的深刻理解。团队拥有法学背景的编导、经验丰富的采编人员,以及长期合作的法学专家、律师库,构成了难以复制的专业人才壁垒。
在“移动优先”战略下,团队熟练运营多个垂类账号,基本掌握了法治内容的网络传播规律。这使得《案见·圆桌会》从诞生起就较为成熟:从海报设计、短视频预热,到直播中的金句切片、多平台差异化分发,实现了“一专多能、全流程生产”,通过这种高效的资源整合,产生了“小成本、大传播”的效果。
三、理论回响:实践背后的传播学启示与挑战
《案见·圆桌会》初期取得的成绩,为相关新闻传播理论提供了富有张力的当代注脚,但其背后仍折射出在法治传播中面临的长期挑战:
(一)专业性与普及性的摩擦。如何将复杂的法律术语和程序,持续转化为生动却不失准确的大众语言,是对团队能力的长期考验。过于专业可能曲高和寡,过于通俗可能损伤法理严谨性。
(二)舆论引导的尺度与艺术。在纠正错误言论时,如何避免给人以“居高临下”的灌输感,保持对话的平等与开放性,是引导艺术的关键。节目需持续探索更巧妙、更具亲和力的说理方式。
(三)可持续创新的压力。高强度的直播对团队的选题储备、专家资源、体力精力都是巨大考验。如何建立更稳定的内容生产与人才迭代机制,确保节目质量不下滑,是可持续发展的核心。
(四)深层效果测量的难题。播放量、互动数衡量了传播的广度与参与度,但法治节目更深层的效果在于公众法治观念的提升、行为模式的改变乃至立法、司法进程的推动。这些长期、隐性的效果如何科学评估,仍需实践探索上的继续突破。
结论
《案见·圆桌会》以案为镜,照见的不仅是具体案件的法理纵深,更是主流媒体在深度媒介化时代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法治进步的有效路径。它通过坚定的专业立场、理性的对话姿态、融合的传播形态与系统的组织协同,成功地将热点案件的流量转化为法治教育的能量,在喧嚣的舆论场中开辟了一片理性思辨的绿洲。
实践证明,在流量逻辑主导传播生态的背景下,“内容为王、专业为本”的价值观依然具有强大的生命力与传播力。从理论层面看,这一案例生动诠释了议程设置、公共领域、新闻专业主义等经典理论在当代中国语境下的演变与新生,为思考媒体在国家治理与社会整合中的角色功能定位,提供了富有启发的本土化样本。
展望未来,法治传播的道路仍任重道远,但《案见·圆桌会》无疑指明了一个方向:唯有坚守专业、拥抱融合、真诚对话,法治的阳光才能透过纷繁复杂的个案,更均匀地照亮每一个公民的认知心田,为法治社会的建设夯实最广泛的民意基础与理性根基。
(作者系上海广播电视台融媒体中心法治节目部《案见·圆桌会》主编、主持人)

